法規新知
有關勞動部針對印尼籍外國人入國通報檢附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無QR Code及相關核准文件之法律效力解釋案
一、依據勞動部115年8月24日勞動發管字第1150511405號函辦理。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略以,雇主申請聘僱第2類外國人者,應於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檢附外國人入國通報單、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外國人名冊、及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等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三、按前開規定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需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因印尼政府(印尼移工保護部)改線上審核並提供QR Code審核資料,為避免爾後處理勞資爭議案衍生疑義,勞動部請各地方政府於受理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通報印尼籍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通報作業時,倘所檢附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未提供QR Code及印尼政府(印尼移工保護部)驗證證明文件,仍請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補正。
四、檢附勞動部原函、印尼政府QR Code審核資料各1份。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略以,雇主申請聘僱第2類外國人者,應於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檢附外國人入國通報單、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外國人名冊、及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等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三、按前開規定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需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因印尼政府(印尼移工保護部)改線上審核並提供QR Code審核資料,為避免爾後處理勞資爭議案衍生疑義,勞動部請各地方政府於受理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通報印尼籍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通報作業時,倘所檢附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未提供QR Code及印尼政府(印尼移工保護部)驗證證明文件,仍請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補正。
四、檢附勞動部原函、印尼政府QR Code審核資料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