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訓練班(平日夜班) 台中市 特化證照班 特化作業主管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介紹
課程目的
適用範圍:醫院、工廠...等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管理、監督相關人員。
課程主旨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說明
【費用說明】 原價4000 【注意事項】 ★預約滿 15人以上即開班,請先預約報名,歡迎來電洽詢★ ★本課程自108年7月1日起,其結訓測驗將改制為電腦測驗★ 1.如欲參加課程,請務必於開課前5日完成報名,恕不接受開課當日報名。於開課前15者,即享有課程優惠價,請您盡早報名! 2.【提醒您,報名完成未確定開課前請勿繳費,待收到本會正式上課繳費通知或網站掛確定開課後再行繳費】,上課費用:(1)本會會員優惠每人3,200元;(2)非會員優惠每人3,600元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故於開訓前三日辦理退訓者,可辦理全額退費;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二分之一者,退還繳納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已逾訓練總時數二分之一者,不予退費;惟當期因故無法完成受訓者,可轉至下期完成訓練不另收費。 3.應繳證件:●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2份 ●1吋半身白底脫帽照片*4張 4.本次上課時間預計為08/13-08/20【平日夜間班,共計6天】 ----------------------------------------------------------------- 上課應注意事項: (1)上課期間只能請假3小時【不需補課】 (2)請假超過3小時應於本會下一期開課後依缺課科目及時數補足全部課程,方可領取期滿證明才能考電腦結訓考試 (3)缺課【請假】時數達訓練總時數5分之1者依規定通知學員退訓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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