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氧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假日班★ 缺氧作業主管 缺氧證照 台中市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介紹
課程目的
例如:鍋爐、人孔地下道、營造工程等缺氧作業場所管理、監督相關人員。
課程主旨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說明
【費用說明】 4000 元 【注意事項】 ★預約滿20人以上即開班,請先預約報名,歡迎來電洽詢★ ★本課程自107年1月1日起,其結訓測驗將改制為電腦測驗★ 1.【提醒您,報名完成未確定開課前請勿繳費,待收到本會正式上課繳費通知或網站掛確定開課後再行繳費】;上課費用:本會會員優惠每人3,200元;非會員優惠每人3,600元。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故於開訓前三日辦理退訓者,可辦理全額退費;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二分之一者,退還繳納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已逾訓練總時數二分之一者,不予退費;惟當期因故無法完成受訓者,可轉至下期完成訓練不另收費。 2.如欲參加課程,請務必於開課前5日完成報名,恕不接受開課當日報名,於開課前15日報名者,即享有課程優惠價,請您盡早報名! ;上課通知將於上課前一星期內以傳真或電話聯絡方式通知 3.應繳證件:●身分證正面、反面影印本2份 ●一吋半身照片4張(像館專用相紙) 4.預計上課日期為08/22,08/29,09/05(假日班) ---------------------------------------------------------------------------------------------------------------------- 上課應注意事項: (1)上課期間可以請假3小時【不需補課】 (2)請假超過3小時應於本會下一期開課後依缺課科目及時數補足全部課程,方可領取期滿證明才能考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 (3)缺課【請假】時數達訓練總時數5分之1者依規定通知學員退訓
課程大綱
一、缺氧危險作業及局限空間作業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三小時
二、缺氧症預防規則 三小時
三、缺氧危險場所危害預防及安全衛生防護具 三小時
四、缺氧危險場所之環境測定 三小時
五、缺氧事故處理及急救 三小時
六、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 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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